為了進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1952年起,包括北京在內,全國都掀起以“除四害”為中心的愛國衛生運動。
當時為什么要“除四害”?“四害”又都包括什么?
當年的“四害”是指老鼠、麻雀、蒼蠅、蚊子。
時任衛生部部長李德全曾談到,危害人民健康最嚴重的疾病中,有很多是經由老鼠、蒼蠅和蚊子傳染的。1939年到1948年,死于鼠疫的就有2.3萬多人,瘧疾患者估計每年有5000萬人以上。而消滅麻雀則是為了保護莊稼。老鼠盜食糧食的情況就更嚴重,并且老鼠還會損害農作物,損壞建筑,破壞堤防,咬壞雜物。
在北京,掀起了“除四害”的熱潮。僅1956年3月1日到9日的9天時間里,全市人民就捕鼠14.5萬多只。幾乎達到全民參與的程度。
1957年12月,開展冬季“除四害講衛生”運動僅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全市十個區就已經消滅老鼠和麻雀70萬多只。
在“除四害”運動中,涌現出很多捕鼠、捕雀高手。
當時,《北京日報》還曾多次圖文并茂地刊登了各種捕鼠捕雀的方法,以方便市民學習、使用。
在這場如火如荼的“除四害”運動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比如,《北京日報》1958年1月21日3版刊登的讀者來信中,北京林學院的張中就反映:有一天我到東郊去,路上碰見幾個小學生在場里捉老鼠。一個小學生發現一只老鼠,大家一齊圍剿,但是,當他們發現這是只禿老鼠沒有尾巴的時候,就把它放跑了。我問他們為什么,一個小學生回答:“老師叫我們打了老鼠交尾巴。沒有尾巴要它干什么。”可見,老師還沒有把“除四害”的道理,跟學生們講明白。
1956年,《北京日報》就曾刊登《為死老鼠奔忙》一稿,記錄了一些居民為了統計捕鼠數據而被反復折騰的情況。文中提到,西單“除四害”辦公室每天要街道辦事處填寫這樣一張捕鼠數字日報表,表上的項目多達8個:機關,工廠和工地,學校,工商戶,托兒所和幼兒園,國營公司和合作社,紅十字會會員,一般居民等。每天捕老鼠的數字,都得分門別類地填寫個一清二楚。一只老鼠是被紅十字會會員或一般居民打死的,還是被婦女積極分子或其他的人打死的,追求諸如此類的一些數字,對于捕鼠工作并沒有實際意義。
隨著社會生活及人們思想觀念的變化,“四害”名單也在更迭。麻雀退出“四害”名單的過程,更是體現出人們對自然界平衡關系的逐步認知。
“除四害”運動中,北京開展過多次全市范圍內的突擊圍剿麻雀戰役。1958年4月19日至21日,北京集中圍剿麻雀,專門成立了首都突擊圍剿麻雀總指揮部,并發布了全面圍剿麻雀的戰斗計劃。作戰方法包括施放毒餌、火槍伏擊、夜間掏堵等。
當時把麻雀定義為“害鳥”,主要是因為麻雀“與人爭糧”。但一些科學家認為,麻雀的利害要長遠看。
本報曾發表文章《關于鳥獸的益害問題》。文中提出,一種鳥獸對于人類是有益還是有害,需要具體分析,不能絕對化,并引用羅澤洵、鄭作新在《文匯報》上發表的《關于鳥獸益害問題的商榷》一文中的論述,“就麻雀而言,對農作物為害雖大,但它在繁殖期中主要吃蟲,冬寒季節還兼吃雜草種子,因而還有一定的益處。”
科學家們的意見引起了黨中央的重視。1960年4月6日,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譚震林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所作的報告中,特地對麻雀問題作了說明,“麻雀已經打得差不多了,糧食逐年增產了,麻雀對于糧食生產的危害已經大大減輕;同時,林木果樹的面積大大發展了,麻雀是林木果樹害蟲的‘天敵’,因此,以后不要再打麻雀了,綱要所說的除四害中,應當把麻雀改為臭蟲。”
大會批準了譚震林的報告,通過了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將此前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條關于“除四害”的條文修改為:“從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內,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滅老鼠、臭蟲、蒼蠅和蚊子。”
上世紀70年代末,由于蟑螂逐漸成為主要的家庭害蟲,“臭蟲、蟑螂”被并列為四害之一;之后,臭蟲的危害逐漸減少,在“除四害”中,臭蟲徹底被蟑螂取代。